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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旅游

发布时间:2018-08-28  浏览次数: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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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发现旅游】认为的民族旅游的概念

国内民俗旅游研究成果颇丰,但民族旅游相关著述寥寥无几,至今仍无专门的民族旅游学专著问世,这与我国民族旅游学研究滞后有关。国内外学者针对民族旅游概念,从各自研究领域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关于民族旅游主要有如下观点:①民族旅游就是把古雅的土著风俗以及土著居民包装成旅游商品以满足旅游者的消费需求(Smith D.1989);②民族旅游主要是以土著居民的奇特风俗来吸引外国或外面的游客Valene L Smith, 1989);③民族旅游指这样一些情形:从外国或本地来的旅游者在旅游中可以观察其他民族,这些民族不仅被认为有明显的身份特性、独特文化和生活方式,而且通常被贴上种族、民族、原始的、部落的、乡下的或农民的标签(爱德华·布鲁纳2001);④民族旅游是:a.观光旅游的一种变体;b.其目标群体在文化、社会或政治等不完全属于他们所居住国的主体民族;c.由于自然生态和文化方面的独特性、差异性而被贴上旅游的标志(科恩,2001);⑤国内学者潘盛之(1997)将旅游划分为两种类型:民族旅游和族内旅游。民族旅游是指游客和旅游对象分处于两种以上的不同文化氛围之下,换句话说,游客和旅游对象分属于不同的民族,游客是一个民族的成员,而各旅游对象则是另一个甚至另外几个民族文化的产物。族内旅游则是指游客和旅游对象同处于一种文化氛围,或者说他们同属于一个民族。在此,民族旅游的概念相当于跨民族旅游;⑥民族旅游的内容包括以民族文化为特色的观赏活动、商品及服务,开发方式可以为建立民族旅游点(主体园、民族村)、开辟民族旅游线直至规划民族旅游区(徐新建,2000);⑦民族旅游是指旅游者通过对某一民族的独特文化或生活方式的参与、观察和体验,来实现其审美需求的过程。一般说来,这一民族常常是历史形成的边缘性“少数”族群,或者是在当代民族国家的政治-经济框架中处于相对弱势的文化群体。而民族旅游的本质也相应体现为一种族际的交流或一种跨文化的观察与体验(光映炯2002)。

刘晖2009)认为,民族旅游是指游客被异域具有独特的自然生态和民族文化的少数民族所吸引,而前往“异文化”人群去体验异域风情的一种短暂旅游经历。并提出民族旅游概念的几个基本要件:①民族旅游统属于旅游的一种,它是一种特殊的旅游经历或旅游体验; ②民族旅游资源是特定的地域、特定的人群和特定的文化,即少数民族聚集区;③民族旅游目的地即民族旅游地位于少数民族聚集区;④民族旅游是文化的旅游,也是自然的旅游,是二者的综合;⑤民族是文化的民族,文化是民族的文化;民族旅游具有特定的旅游系统:民族旅游系统。

民族旅游与民俗旅游、民族文化旅游、民族地区旅游不同。民俗旅游是以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民俗事务或民俗活动为开发对象的旅游。民族文化旅游是以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民族文化为旅游资源,利用民族文化开发旅游项目。民族旅游主要发生在民族地区,但民族旅游不等同于少数民族地区旅游,如深圳的锦绣中华属于民族旅游产品,但不位于少数民族地区。民族文化旅游和民俗旅游都属于文化旅游,即主要以参与和感受地方文化为主的旅游。

作者以为,民族旅游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但通常主要指的是狭义的民族旅游,狭义的民族旅游是真正的民族旅游。民族旅游系指游客被少数民族地区独特的原生态文化和自然资源所吸引,而前往旅游的一种短暂经历。这里强调:①民族旅游的观光、休闲、体验、度假等活动项目都发生在少数民族聚集区;②民族旅游资源构成民族旅游的核心和关键,没有民族旅游资源就没有民族旅游产品,就没有民族旅游。广义的民族旅游包括民族地区旅游(即狭义的民族旅游)和“非民族地区民族旅游”(特指发生在民族地区以外的,如深圳锦绣中华等以民族旅游产品或民族主题旅游地)。

■民族旅游的本质及特征

真正的民族旅游强调:一是吸引物为少数民族聚集区旅游资源;二是民族旅游活动和体验场所在少数民族聚集区。可见,民族旅游资源构成民族旅游的基础和核心。民族旅游资源系少数民族地区自然、历史、文化、社会等因素的总称,是吸引游客前往少数民族地区参加民族旅游的旅游资源,具有审美性、区域性、多样性、综合性、稀缺性、脆弱性等特点。少数民族文化是民族旅游资源的核心内涵(覃建雄,2011)。民族旅游资源包括自然、人文和社会旅游资源三种类型。其中,自然旅游资源指少数民族地区的生态环境和自然风光,是民族旅游活动发生的自然环境;人文旅游资源特指少数民族演进历程中沉淀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更多地是反映历史和强调过去;社会旅游资源是指特定社会区域中,对异域人群及其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事物和活动(王克起,1998),主要强调当代生活与现代文化。

民族旅游的特征主要包括:①民族性: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各民族由于其历史演进、自然条件和人文环境不同,形成了不同民族特有文化内涵,造就了民族差别和特征,这些差别和特征造成了民族旅游的民族性和稀缺性;②神秘性:由于少数民族聚集区主要位于边远山区,相对远离现代大都市,比较缺少与现代社会交往,加之所具备的民族性、稀缺性,就代表了某种神秘和未知,这些正是满足人们好奇、求新、求异的心理;③乡土性:一是民族旅游资源浓郁的地域特色;二是少数民族聚集区原始、原真、古朴、原生态的旅游环境;三是少数民族地区非官方和非上层的、伴随民间生活需求而形成的文化形态;④参与性:民族旅游资源就是少数民族聚集区原生态自然和人文环境以及真实、现实的生活生产状态,民族旅游产品的多元化和深层次性,民族旅游的真正实现不仅要观看、欣赏,更需要参与和体验;⑤文化性:民族旅游本质上是一种文化活动。民族旅游资源的核心内涵是民族文化,民族旅游是一种跨文化的观察与体验,民族旅游是更高层次的文化行为;⑥原则性:民族旅游是人们在不同文化模式的流动,“入乡随俗”、“入国问禁”十分重要。应当尊重、敬畏、关爱当地环境、民俗和文化。

民族旅游的本质主要表现在(窦开龙,2008):①“朝圣说”。MacGannell1965)认为民族旅游作为一种影响人们的文化心态和精神世界的活动具有深刻的精神含义,“旅游就是一种现代朝圣”,因为它还吸收了现代社会的宗教功能;②“休闲观光与朝圣说”Turner1967)认为民族旅游一方面是休闲观光,另一方面又是去寻找神圣的东西,观光和朝圣两者具有融和的趋势;③“仪式说”。Graburn1972)认为民族旅游既是“神圣的旅程”,也是“世俗的仪式”,民族旅游的目的不但在于玩耍和休闲,也在于从一种状态转到另一种状态,如同生命仪式;④“经济活动说”Vonschllard1973)认为民族旅游是外来民族进入非定居地并且在其中逗留或移动引起的经济活动的总和。主流学者CooperMcintoshMedlikHolloway也支持这种观点;⑤“社会文化现象说”Jafari1978)的定义是民族旅游是离开常住地的游人、满足游人需要的产业,以及游人、产业和旅游地三者间的社会交换给旅游地带来综合影响的一种社会文化现象;⑥“休闲娱乐说”Burns1976)、Boostin1978)、Barthes1982)认为民族旅游不是“朝圣”,是一种“非真实”的虚假事件。因为“朝圣”具有资本主义社会的性质,是对过去的一种深远而神圣的追求,而民族旅游的目的是快乐,因此两者在交流和互动中表现的意义不同;⑦“策略说”。廖杨(1994)认为民族旅游本质其实就是一种当代民族、国家以经济发展为载体来实现“政治一体化”和“文化大同”理想的策略。

民族旅游与原住民旅游及生态旅游

国外有学者也将原住民旅游当作民族旅游(MoscardoPearce1999)。Smith2003认为,民族旅游主要出现在偏远地区的部落群体中,而且游人数量较为有限。民族旅游和部落旅游都是原住民文化旅游的一种形式。游人会在其目的地接触到非当地土著居民或原住民的移民群体。凭借参观位于其领地之外的文化遗迹、土著保护区,或依靠参加部落活动,原住民本人也可成为“民族”游客。生态环境、遗产、历史和手工艺是原住民旅游的重要吸引物,土著文化知识、所有权和控制权是原住民旅游的关键因素。原住民旅游与社群旅游、文化游、遗产观光游、负责任旅游、扶贫旅游、自然旅游及生态旅游相关。

事实上,原住民(土著)旅游中的原住民土著具有固定用法,即indigenous,具有原始、来源、成因、传承的意思,即具有原生态、特定领地、特定空间的含义,主要相关概念包括土著人群(indigenous peoples)、土著社区(indigenous communities)、原住部落(indigenous tribal)、土著族群(indigenous groups)、原住民领地(indigenous territory)、土著旅游(indigenous tourism)、土著生态旅游(indigenous ecotourism)等,原住民旅游与土著旅游实为同一含义(可能不同的是国家称呼侧重而已)。而民族旅游中相应的英语表达通常是ethnic,少数用national,尤其在我国特指少数民族(minority nationality),没有特定空间、特定地域的含义,民族旅游通常是指少数民族聚居区(ethnic minority areas)旅游。从上述概念的比较,可推知原住民旅游与民族旅游之间的比较:①原住民和原住民旅游为西方多数国家所特有,民族旅游主要指我国少数民族旅游(还有越南和菲律宾);②原住民不一定是这个国家的少数民族,甚至可能是该国的主要民族如玻利维亚,但民族旅游中的在我国肯定是少数民族;原住民旅游与民族旅游之间的相同之处是它们的原生态性、民族性、乡土性、参与性、文化性和神秘性。

关于民族生态旅游与土著生态旅游。两者词型相似,但含义有所区别。土著生态旅游于1990年代中期,首次用于阐述拉丁美洲澳大利亚和加拿大土著土地和领地的社区生态旅游项目开发。土著生态旅游的卖点包括天然的产品本土环境和文化知识。土著生态旅游主要关心环境问题、土著居民参与旅游策划和管理的旅游业,包括土著居民提供的自然旅游产品或住宿和土著文化游或自然环境景点,具有独特的内涵民族生态旅游可以理解为我国少数民族聚集区民族旅游系统中的生态旅游,是生态旅游理念在民族旅游中的应用,是民族旅游与生态旅游的有机组合。民族生态旅游是一种具有浓郁文化特色,融入当地真实朴质生活,欣赏当地的自然风光,体验当地独特的生产生活方式,并为当地提供有效经济支持的新型旅游形式(郭茜,2004)。民族生态旅游总体上包含两个层面[1]:一是具有民族旅游特性的社会文化生态;其二是生态学意义上的自然生态。因而,民族生态旅游作为一种全新的旅游发展模式,在满足游客欣赏自然并进行异文化体验与获得教育的同时,也满足旅游地经济发展需求,具有多重价值。

民族生态旅游以保护和发展当地的民族文化和生态环境为前提,为游客提供体验性旅游价值,为村民和地方提供经济价值,在村寨和地域上体现社会和生态价值(郭茜,2004)。民族生态旅游是在民族旅游和生态旅游作为一种概念和理论体系实践的基础上,通过反思传统旅游而提出的全新的概念。一般理解为“在民族旅游中进行生态旅游开发”,是对民族传统和乡土文化破坏性旅游开发的批判和修正,要求在民族旅游中保护民族原生态文化,同时兼顾自然生态资源的保护利用。民族生态旅游强调保护当地自然生态环境不受破坏,保护当地的文化生态环境,尊重与维护当地民族传统文化完整性,保护当地居民的利益,提高当地居民的收人水平和生活质量,带动当地经济发展。民族生态旅游为目的地居民主动、自觉地保护、传承民族文化提供了内在的动力和支撑。民族生态旅游是保护性开发民族旅游的最佳选择的有效模式。为了保护民族文化生态的原生性和真实性,实现民族生态旅游的目标,构建民族生态旅游项目至少要遵守以下原则:小规模开发、限制游客人数、民族文化局部对外开放;比较受欢迎的民族生态旅游项目主要有:①欣赏自然风光;观察、参与当地少数民族同胞的劳动生产;②体验当地少数民族的日常生活;③感受多姿多彩的民族文化等。

    综上,民族旅游与原住民旅游具有原生态性、民族性、乡土性、参与性、文化性和神秘性的共同特点其本质特征就是“返璞归真”的旅行,是跨文化交流和跨地域共享,是最神圣的人类灵魂触碰和精神升华,因而是低碳旅游和绿色旅游,是生态旅游和可持续旅游,是全球可持续发展的实施路径和具体实现。可见,民族旅游实际上也属于原生态旅游概念范畴。民族生态旅游是民族旅游的最佳选择路径和最有效的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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